安徽省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宣城市委宣发20021号文,由原宣城市土地管理局和宣城市地质矿产局组建而成,主管全市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和测绘行政管理。
内设五科一室,即办公室、法规监察科、规划利用科、耕地保护科、地籍测绘科、地质矿产管理科。直属二级机构四个,即:直属分局、地价评估所、土地储备和交易中心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。在岗工作人员58人。指导五县一市一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。